中新网5月24日电 据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,近日,经龙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伪造印章制售虚假核酸检测报告案,在龙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。龙城区法院以伪造公司、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被告人王某、王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,伪造的印章予以没收。
经查,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,王某、王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,伪造“朝阳某医院体检专用章”“朝阳某医院复印病历专用章”“朝阳某科技有限公司”等5枚公司、事业单位实体印章,用于制作虚假的核酸检测报告、从业人健康证明等,并将伪造的报告和健康证明以2元及10元至3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“客户”。其中,伪造从业人健康证明150余份;伪造虚假核酸检测报告17份,均被用于出行途中防疫卡口检查,截至目前,尚未发现购买伪造核酸检测报告人员中有阳性病例。
【编辑:于晓】
广东省新一轮送教支教活动在西藏林芝市第三幼儿园举行
广东医谷:2022年“创客广东”生物医药专题赛圆满落幕
南方频繁阴雨持续至月底 北方大范围降温
东北黄淮等地有强对流天气 江南华南及贵州等地多降雨
《只此青绿》被抄袭 舞蹈作品维权难在哪里?
Copyright © 2015-2022 北极时尚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浙ICP备2022016517号-19 联系邮箱:514 676 113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