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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城网·冀云客户端讯(记者 熊睿琦 通讯员 孙小涵)为加强城市交通安全管理,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,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,日前,涿鹿交警加大路面查处力度,对违反《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规定上路行驶的电动车,采取首次教育、再次警告、最后罚款处罚的形式,纠正查处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、驾驶、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、不按车道行驶、逆行等违法行为。
民警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。涿鹿交警供图
违法群众抄写《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。涿鹿交警供图
违法群众站在路口做交通志愿者。涿鹿交警供图
尤其在七条严管街,民警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治理,让违法群众抄写《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,或者手持写有“文明交通、安全出行”的小红旗站在路口做交通志愿者,使他们牢记交通法规,以此为戒,做文明交通参与者。
通过治理,城区交通秩序得到极大改善,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头盔佩戴率提升迅速,违法行为明显下降,创造安全、文明、畅通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,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平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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